2024“榕网·健康杯”全民健身混合双打网球精英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福建省慈善总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网球协会
福建省子叶妇女救助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福建省榕树春网球俱乐部
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KANNON 冠群网球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 年 3 月 30--31 日(星期六、日)
比赛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东岭路 333 号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网球馆
签到时间:30 日上午 8:00
签到地点: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网球馆门口
六、比赛项目
青年混合双打(32 签位)、常青组混合双打(32 签位)。
七、参赛资格
(一)本赛事诚信为先,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赛事组委会拥有对
运动员资格认定的权利,同时有权拒绝特定选手参赛,开赛前三天组委会将对所
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与赛事微信群公示。如有资
格异议请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开赛以后一律不再受理任何运动
员资格申诉。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赛事
组委会及主办(承办)方的裁决。因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舞弊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及后果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赛事组委会及主办(承办)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身份要求:
1.国家或省级注册过的男子网球运动员年龄要求为 198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
生。(退役男子选手只能参与青年组混双比赛)
2.不允许国家或省级注册过的网球运动员组成搭档参与比赛。
3.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业余选手视同国家或省级注册过的运动员年龄要
求参与赛事,若前两年内有参加过榕网系列赛事且资格认定无误的港、澳、台地
区以及外籍业余选手可向榕树春网球俱乐部申请,按照业余选手身份的年龄要求
报名参赛。
(三)年龄要求:
本赛事运动员年龄要求为出生年份在 1960 年 1 月 1 日后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网球选手。
①青年组:出生年份在 1960 年 1 月 1 日后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
②常青组:出生年份在 1960 年 1 月 1 日后至 1975 年 12 月 31 日前。
(四)赛事联系人:许景晃 联系电话:13905003700
八、比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比赛均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各小组第一名直接进入第三阶段。
2.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二名与第三名进行抽签交叉淘汰赛,获胜者直接进入
第三阶段。
3.第三阶段:原则上按照小组赛名次进行抽签,小组第二名根据小组第一名
的位置进入相对应的 1/2 区(如 A1C1 在上半区,A2C2 则进入下半区),然后按
抽签顺序进入各 1/4 区,以第三名身份进入第三阶段的选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入位进行淘汰赛。
(三)精英赛采用一盘(6 局)无占先平局决胜制,局数 6:6 时,抢七决
胜制。连场休息不得超过十分钟。
(四)分组循环赛阶段比赛名次按各选手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对选
手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对以上选手获胜次
数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选手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选手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选手获胜分数百分比。
获胜盘(局、分)=胜数 ÷(胜数+负数)×100%
5.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抽签
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选手,根据选手的报名排序依次抽签进入各组。
(六)比赛将录取前 8 名予以奖励。
(七)如遇特殊情况,裁判长有权临时更改赛制。
(八)弃权:
1.运动员须在比赛前 15 分钟候场,如叫场后超过 10 分钟,均按无故弃权处
理。
2.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凡无故弃权者,除本场成绩无效外,还将取消该运
动员(队)在小组循环赛中所有轮次的比赛成绩。
九、奖励机制
冠军 3000 元、亚军 2000 元、季军 1000 元、5-8 名 600 元。
十、报名
(一)运动员一旦报名成功,视为自愿参赛,在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对赛事
主办方不追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追责权利,并亲自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另行颁布)。
(二)赛事组委会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对业余网球运动员的有效处罚决定,同
时有权拒绝特定选手参赛。
(三)参赛费用:
1.报名费为 100 元/对。
2.参赛选手自行负担食宿、交通等事宜。
3.具体要求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
(四)报名方式:
1.本次比赛采用微信线上报名,报名时间详情请关注“tennis123”微信小
程序推送信息。
2.报名开始时间 3 月 4 日 11 点,截止报名时间 3 月 24 日 24 点,报名截止
后公示 3 日,一经公示就不予更改。
3.报名成功以缴纳报名费为准,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服装及运动装备要求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不宜穿着其它运动
项目服装。(若组委会有赞助服装,运动员须按要求着统一服装,不服从安排者
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参赛队的服装或运动装备上可印制代表各自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或商
标,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广告发布和内容的相关规定。
十二、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由福建省网球协会选派。
(二)副裁判长和裁判员原则上从地方选派,由承办单位赛事组委会确定。
(三)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十三、比赛用球
(一)比赛指定用球:Kannon 冠群
(二)每场比赛原则上使用 2 只新球。
十四、赛事组委会出于赛事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运动员的集体或个
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十五、赛事组委会有权对本规程进行调整,规程版本以在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十六、本规程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十七、赛事组委会拥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颁布。
福建省网球协会
福建省榕树春网球俱乐部
选手 | 城市 | 级别 | 积分 |
---|---|---|---|
葫芦哥 | 436 | ||
Alwin | 208 | ||
王德发 | 222 | ||
Tennis_Junkie | 101 | ||
Kzm11 | 45 | ||
gnsgalgla | 45 | ||
eagleandeagle | 292 | ||
sxz2277917407 | 165 | ||
马生在流浪 | 46 | ||
段华军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