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手报名后主动添加管理员微信(13051365331)进群,比赛通知及相关临时调整会通过微信群进行通知!
2024年Tennis123青少年网球周末巡回赛(CTJ-A1000)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网球协会
承办单位:Tennis123分级赛、各地区合作承办单位
运营单位:北京泰芭宝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地区合作俱乐部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拟举办三站分站赛(CTJ-A1000)
第一站:2024年8月贵州贵阳
第二站:2024年10月安徽芜湖
第三站:2024年11月重庆
比赛时间:以Tennis123赛事系统时间为准
比赛地点:以小程序定位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站补充通知信息)
三、竞赛项目
组别:U10组、U12组、U14组、U16组
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签位:单打各项目设置32签位,双打各项目设置16签位
不设置安慰赛
四、参赛资格及要求
(一)年龄限制
U10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2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4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6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及地区。
(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港澳台运动员须持有回乡证原件),经确认后方可参赛。不得虚报年龄,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四)报名截止后,系统会按报名截止时报名参赛运动员CTJ排名高低确定接收名单顺序,并根据签位数分为:正选名单、正选外卡名单、预选名单、预选外卡名单和替补名单,排名相同按报名时间先后确定接收顺序。
五、报名办法
(一)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通过“Tennis123分级赛”微信小程序在比赛开始前2周至开赛前1周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运动员可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查询报名接收名单。
(二)根据《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系列赛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只有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登记个人信息,成为中国网球协会个人会员才可获得全国青少年网球积分排名。为保障参赛者按时获得全国青少年网球积分排名,请及时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登记个人信息。(该信息须与在Tennis123小程序实名认证信息一致)(网址:ctj.imcta.cn)
(三)取消报名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Tennis123小程序报名界面自行点击退赛。不接受其他方式办理退赛,退赛后报名费在退赛当天原路退回。报名截止后退赛视为弃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费用与咨询
报名费:每人280元/项,允许兼项;
报名咨询:Tennis123管理员13051365331(微信、电话)
(五)比赛签位
1、各组别单打正选赛设32签位,其中至少14个为直接进入正选赛名额,2个外卡名额,16个为预选赛优胜者进入正选赛名额。
2、根据报名和签到人数,组委会决定是否进行预选赛。如进行预选赛,预选赛最多设24签位,并设4个外卡名额。
3、正选和预选直接入围者按照报名截止日更新的全国青少年网球综合积分排名,自上而下依次排出,如遇积分相同者,将依据运动员在系统中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决定其排序。
4、报名截止后,将在“Tennis123分级赛”微信小程序公示运动员报名汇总情况。如需取消报名,运动员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赛前在123小程序上办理退赛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报名,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允许运动员参加与本年龄相符的任意组别赛事,并可获得相应组别积分。
(七)凡需报名参加本赛事的选手请关注Tennis123分级赛公众号发布的所有赛事信息(补充通知、名单公示、抽签结果、比赛成绩、积分排名情况等)。
六、比赛办法
(一)赛程安排,详见各站比赛补充通知。
(二)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的中国网球协会制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正选赛采用淘汰附加赛制(裁判长有权根据天气情况临时更改赛制),比赛决出1-8名全部名次,并列第3名、第5名、第7名、第9名、第17名。
3、比赛根据签位,每4个签位设置1个种子,按积分排序进行排列,种子位置的设定参照《中国青少年网球巡回赛竞赛规程》进行设定。
3、预选赛采用小组循环的形式,各小组第一名进入正选赛(若不满签,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入正选赛人数)。
(三)比赛赛制
1、正选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局数为6-6时抢七局决胜;裁判长有权根据天气情况临时更改赛制。
2、预选赛:采用一盘四局平局决胜制,局数为4-4时抢七局决胜。
3、外卡依据《中国青少年网球巡回赛外卡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原则执行。
4、比赛中使用“发球擦网无效”规则。
(四)所有比赛采用信任制或一人裁判制,裁判长视情况增加裁判与司线员。
七、积分办法
(一)执行《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系列赛管理办法(修订版)》,根据比赛成绩对应赛事级别(A1000)将被授予相应的积分,并纳入CTJ积分系统。
(二)正选参赛运动员未完成6局的比赛不授予积分,预选运动员不赋予积分。
(三)当比赛报名人数少于8人时,取消该比赛。
(四)每站单项比赛综合积分的核算方法为:每站单项比赛综合积分=单打比赛积分+双打比赛积分*25%。
(五)单打:一个年龄组实际参赛人数在28人(含)以上的比赛,可以按照32签位以上授予积分(28 名可获得相应积分);实际参赛人数在13人(含)以上的,按16签位标准授予积分;实际参赛人数在8-12人的,前8名可按照16签位对照表获得相应积分,但冠军、亚军、前4名和前8名的分值分别为亚军、前4名、前8名和前16名分数;实际参赛人数少于8人的不授予积分。
(六)双打:每对积分授予标准参照单打人数标准,但最低积分授予标准为4对,4-7对参赛按赛事级别降一档次授予分值,即冠军授予亚军分值、亚军授予半决赛分值,以此类推。
32签位分值表:
轮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7 |
积分 | 1000 | 800 | 600 | 400 | 300 | 200 | 100 |
16签位分值表:
轮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积分 | 1000 | 750 | 500 | 300 | 200 | 150 |
八、比赛用球和设施
(一)U10采用过渡球绿球,U12、U14和U16组采用标准网球。
(二)所有组别均采用符合《网球竞赛规则》规定标准的标准场地。
(三)比赛场地上为运动员提供休息椅、遮阳伞等。
(四)承办单位准备足够的对讲机,提供给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使用。
(五)比赛场地主裁判椅的高度应符合规则标准。
(六)在赛场旁设裁判长办公室,并配有办公用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和网络等),并在距离比赛场地较近处设裁判员休息室。
(七)在赛场就近处为参赛运动员提供一个环境安静的学习教室/会议室/休息室辟出区域,配备足够数量的桌椅、照明等设施,方便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期间,及时完成文化课的学习。
(八)任何时候赛事服务台均应有工作人员值班。
九、签到及交通指引
所有报名运动员均需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证验证,才能根据比赛成绩取得相对应积分。签到时间、地点以及交通指引详见补充通知。
十、抽签
所有项目预选比赛的抽签由裁判长主持。抽签将公开举行,抽签仪式向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家长开放。采用赛前完签的方法,抽签结果在平台上公示。具体时间将在每站补充通知中公布。
十一、弃权
(一)因伤病弃权:经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并确诊,或赛区当地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的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者,不做处罚。
(二)无故弃权: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者,及其他不按规定参加比赛者,均按无故弃权处理。2、凡无故弃权者,除本项、本场比赛成绩无效之外,还将取消下一次比赛的报名资格。
(三)特殊情况下退出比赛者,须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十二、运动员服装
参赛选行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操守,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的常规服装(或本赛事服装助商专供服装),不得穿文化衫上场比赛。服装商标按照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十三、经费
参赛选手、教练员及随行人员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十四、医疗
承办单位必须在比赛场地附近设医疗站,并派有经验的医生。每天比赛医生须自始至终在医疗站,负责处理治疗参赛选手比赛期间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供裁判参考。
十五、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由中国网球协会委派,代表赛事主办单位对比赛实行全面监督,或运营单位代表出席。其主要职责:
1、考察并落实办赛单位是否具备办赛条件。
2、担任终审仲裁人员,运用竞赛规程和规则,指导、督促赛区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裁判长必须具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并进行赛前报备经中国网球协会批准。其主要职责:
1、检查和确保比赛设施符合标准,器材完备。
2、组织裁判员赛前理论学习和实习等工作。
3、为改善比赛中裁判工作,有权撤换临场裁判员。
4、处理解释比赛现场发生的争端。
5、主持抽签编排工作。
6、在赛场和指定住宿地的明显处安置公告栏,及时公告有关比赛信息。在比赛开始前公布参赛选手名单、积分、排序等,以及每日比赛结束后公布当日成绩和次日比赛秩序表。
7、若无赛事监督同意,裁判长不能上场担任裁判员之职。
8、比赛结束后,填写和提交比赛相关的资料(运动员纸质签到表拍照、各组别抽签表、积分模板等),做竞赛工作总结。
(三)裁判员必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级别资格,由当地组织委派。
十六、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包括中国网球协会委派1名、赛事运行方委派1名、合作承办单位委派1名,其职能为对有争议的事件、单位或个人举报的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出裁决。
十七、对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违反行为准则,按《中国运动员行为准则条款》和《违反行为准则罚分目录》(附件)处罚,若出现本人积分不足扣罚时,记为负分,待其获得积分时再进行扣减。
(一)处罚程序:赛场违纪由临场裁判员记录违纪行为,并填写罚分通知单,由裁判长并负责实施,赛场外违纪由裁判长或赛事监督直接实施处罚。
(二)处罚办法:1、处罚结果要登记在选手参赛记录中。2、运动员严重违反行为准则,将根据情节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赛区给予公告通报。3、被处罚者对处罚有异议可向赛事主办单位提出申诉,申诉办法是由被处罚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交纳5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处罚的决定。如维持原判,上交申诉费不做退还,如取消处罚,申诉费如实退还。申诉时限为从接到处罚通知后2小时内有效。
十八、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参赛选手一旦报名,就自动无偿提供给承办单位及赞助商在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作为参赛条件之一,所有参加分区赛、总决赛的选手同意放弃比赛中受伤或遭受损失(往返途中或比赛过程中)而向赛事主办、比赛承办单位和地方政府索赔的权利,建议在参加比赛自出发之时至返回原地期间向保险公司投人身意外保险和财产保险。
十九、陪同人员不良行为
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对赛事主办方、承办单位、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
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等,有对其他选手参赛资格、赛风赛纪、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映和检举权利,但需要以检举者举证的方式,通过正常渠道逐级递交,对于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造谣惑众的行为,甚至刻意通过文字、视频等媒体进行张贴、信件、网络方式对其他选手、家长、教练员以及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赛事承办单位和赛事主办方等进行诋毁与诽谤的传播情况,将视其为非体育道德和故意扰乱竞赛秩序行为。并根据情节给予劝诫、警告、取消该名选手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由于无据举报他人造成伤害或严重后果,将追究举报者的法律责任。
二十、奖励
各站赛事前4名将获得由中国网球协会授权的“Tennis123分级赛”赛事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主办单位。